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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安徽省>>巢湖市>>含山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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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税收政策 1、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,从投产之日起,前两年企业上交税收的地方 所得部公全额奖励给企业,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%。 2、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开发性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能源、交通、教育和卫生等项目,在上 一年基础上新增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,前两年全额奖励给企业,第三至第五年奖励50%。 3、购买或兼并国有、集体企业,如安置原企业在册职工50%以上并按政策规定为其交纳社会 保险金的,在上一年基础上新增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,前两年全额奖励给企业,第三至五年奖励 50%。 二、土地政策 1、需要土地的投资项目,由土地、城建部门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。投资农业项目的,按 农业用地实行土地租赁,每亩土地年租金不高于500元。 2、投资30万元以上非农业建设项目(除房地产业),可实行租赁或出让方式,采取租赁方 式的,租金按标准年租金的20-40%收取;采取出让方式的,按评估价格的50%收取;属存量和闲 置土地的,可无偿租用。 3、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入库税金5年年均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,由县政府在5年 内逐年按比例退还10亩土地购置款;投资额增加1000万元或5年年均入库税金增加100万元的,再 退还10亩土地购置款;投资项目用地单位从投产之日起,每年亩均入库税金20万元以上的,由县 政府在5年内逐年按比例退还土地购置款。 三、规费政策 投资工业、旅游业、农业等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除收取工本非凡处,属一次性缴纳的, 减半征收;属经常性缴纳的,三年内减半征收。年入库税金8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,实行“零 规费制”,企业向县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规费一律全免。 四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含山县通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4月29日正式登记注册,公司注册资本102万元。公司 的设立是政府与企业、企业与银行之间架设的一座桥梁,重点为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,不以盈利为目的。 经营范围:流动资金贷款担保;票据担保;合同担保;租赁担保;法人、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之间的贷款担保。 担保对象:在含山县注册成立的个体私营企业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创汇、技术创新 型、专业配套型、环保型以及从事“小而专、小而精、小面尖、小而特”产品生产并成长性强、 发展潜力大的予以得重点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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