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>>合肥市>>中市区
本地概况
优惠政策
本地名产
本地企业
旅游景点
    (一)设立“个体私营经济贡献奖”。对年上交地方税收1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,凡当年实现盈利,入库税金比上年实绩增长的,按其上缴区级地方税收增长部分的50%返还用于企业发展。每年对守法经营、为区级财政贡献较大的私营主业取前5名给予重奖,前2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,3一5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,并由区败府授予“有突出贡献私营企业”称号。对诚实劳动。守法经营、连续两年按章足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,按当年入库税金取前10名给予奖励。奖励金额为其当年上缴区级地方税收总额的10%,并由区政府授予“先进个体工商户”称号。
    对来中市开发区投资新办的企业,可享受3一5年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对年上交税金达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10万元的私营企业主,在其子女人托。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。
(二)设立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奖”。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办事处,按当年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的工商税收及增长幅度、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增长情况,取前2名给予表彰奖励。
(三)设立“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奖”。区直有关部门在支持私营经济发展中工作成效显著,经个体工商户、私营企业主代表评议,取前2名给予表彰奖励。由区政府授于“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”称号,并列入单位政绩。
(四)为鼓励工商部门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作出的贡献,区政府每年按个体私营企业入库税收较上年增长部分的5-10%给予奖励。

(五)在发展个私经济中,凡利用外资和招商工作成绩显著,引进区外税收进入我区的,按财政实际所得给予引进人1%的奖励。引进税收超过上年实绩的,按区财政所得给予主管部门5-10%奖励。


版权所有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

技术支持 上海新政信息有限公司
电话:021-54481806 E-mail: support@xz35.com
网站简介 | 收藏本站 | 广告服务 | 意见反馈 | 联系方法 | 交换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