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 江苏省>>连云港市>>海州区 |
| 鼓励客商到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(以下简称开发区)投资兴业。到开发区投资、新办项目,可以得到海州开发区的以下奖励:
1、在开发区投资新办项目、经营期十年以上的,从企业获利年度起,在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期满后,按其缴纳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,前2年全部奖励,后3年奖励50%,5年内妆其缴纳增值税奖励; 2、在开发区注册、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,5年内按其缴纳增值税、营业税、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的40%给予奖励。 3、在开发区建设的新办工业项目,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,减半征收水增容费,建设规费开发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;对项目用地实行土地出让金补贴改策,即按评估价格每亩地补贴2-3万元,并为企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。总投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进区项目,可先期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50%,余款在5年内以奖励资金抵扣,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,再行发放土地使用证。进区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,五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,上地可按1000元/亩·年的价格租赁50年。 4、开发区设立的公司制小企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,首期出资顾达到认缴额的10%以上(最低不少于3万元),1年内实缴注册资金追加到50%以上,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。鼓励科技型企业发展,科技开发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,高科技技术成果作价的,其出资额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5%(100万元以内)。 |
||
| 网站简介 | 收藏本站 | 广告服务 | 意见反馈 | 联系方法 | 交换链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