郊区位于包头市周围。东接土默特右旗,西连乌拉特前旗,北与固阳县毗邻,南临黄河。土地面积1700多平方公里。人口21.45万,蒙古族0.27万人,其他少数民族0.23万人。辖14个乡、1个镇、1个苏木。区政府驻沙河镇。
战国时属赵国九原郡。秦时局九原郡。汉时局五原郡。唐时为中受降城之地。辽金归西京道(路)云内州。明为蒙古游牧地区之一。明末清初,东西两部分别归属土默特和乌拉特三公旗。清乾隆二十五年(公元1760年),萨拉齐理事通判厅实行蒙汉分治,境内汉民归萨拉齐厅管辖。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,东西两部分别归属于萨拉齐厅和五原厅。1926年始属包头县之一部。1953年包头郊区人民政府临时工委成立。1960年郊区撤销,各公社分别划归三市区。1963年恢复郊区建制。地形北高南低,山地、丘陵和平原各占一半。
属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年平均气温6.5℃,年降水量308毫米,无霜期131天。农业以蔬菜种植为主,近十几年,全区每年有数百万公斤蔬菜远销北京、上海、香港等地。1990年农业总产值18119.9万元。工业发展迅速,1978年全区只有6个小企业,1989年仅乡镇企业就发展到6020个,并出现一些名牌产品,转龙液酒1984年被评为自治区优质产品并在轻工部全国酒类大赛评比中获铜杯奖。大理石厂生产的大理石板获自治区优秀产品奖。京包(北京至包头)、包兰(包头至兰州)、包神(包头至神木)、包白(包头至白云鄂博)、包石(包头至石拐)5条铁路通过该区四方。
邮政编码:010100 区号:04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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