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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川省>>德阳市>>旌阳区 |
| 税收优惠政策:
1)省、市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该区全面贯彻执行。 2)外来投资企业按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、营业税。 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来投资企业,第1至2年由财政对其当年所缴纳的增值税留地方部分的60%,营业税的80%和应属地方所得税的100%按税收银缴渠道实行先征后返。第3年至5 年由财政按当年所缴纳的增值税留地方部分的60%、营业税的80% 和应属地方所得税的100%的税额之和分别返还80%、50%、20%。 3)在旌阳区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的, 同时执行旌阳区经济开发区的有关优惠政策, 与该区对外来者投资优惠政策条款重复的,可选择最优惠的条款办理,但不重复执行。 引资奖励政策: 1) 对于外来投资者在旌阳区境内兴办企业的引荐者给予一次性奖励,奖励经费的20%在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列支,80%由受益单位承担,报旌阳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。 2)奖励标准按外来投资企业实到投资的0.3-1%计算; 1、当企业完成全部土建工程时,兑现奖金总额的20%; 2、当企业投产并基本达到设计规模时,兑现奖金总额的40%; 3、当企业实现效益时,兑现奖金总额的4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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